
近期学者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其中代表性人物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魏杰教授,魏教授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还有一位叫魏也的人甚至主张个税起征点应该一次性提高到一万元。据说,学者们目的是要藏富于“民”,让“老百姓”的实际收入增长快于消费物价的涨幅。他们俨然是“老百姓”的代言人,他们是“老百姓”的大恩人。
乍听起来,我也以为这些学者是为老百姓呼吁,可仔细想想,越想越不对味。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只能导致富人减少对社会的义务,穷人的生活更没有保障。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8年一季度全国农民平均收入1493.8元,其中收入最高的上海为4863.9,收入最低的西藏为423.4元。同期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总收入4674.84元,其中收入最高的上海为8412.89元,收入最低的甘肃为2919.84元。
我们来换算成月收入,全国农民平均月收入497.93元,其中收入最高的上海为1621.3元,收入最低的西藏为141.13元。同期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月总收入1558.28元,其中收入最高的上海为2804.29元,收入最低的甘肃为973.28元
也就是说,包括上海在内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平均月收入都在2000元以下,而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也只有上海等少数地区平均月收入略高于2000块。如果以现在的2000元作为起征点标准的话,基本上农民不需要缴纳个税,而城市居民也只有上海等少数地方才有相对多的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即便是在上海,我们看看每人每月能缴纳多少税收?我们以上海市城镇居民平均月收入2804.29元作为收入总额,以2000元作为起征额,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可知,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根据公式:应纳税=(本月收入总额-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代入以上数据得到应纳税=(2804.29-2000)×10%-25=55.13元。
还有,象长三角、珠三角这样的地区,外来务工的人员很多,这些人员都没有当地户口,对于这些人来说,子女入学就是大问题,不仅要缴纳择校费,还不得不缴纳所谓的“赞助费”,否则就别想进入公立学校。即使孩子上了大学,面对高额的费用,绝大多数人也感到相当吃力。
等等等等……,这些都是老百姓感到生活艰难的原因,并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所能解决的。
税收是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工具之一,只有对高收入的人征税,才能使低收入的人群有生活保障。低收入的人群同样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同样有生存的权利,政策的制定也应该考虑他们的利益。怎样才能顾及到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就是要给那些被边缘化的人以社会保障,让他们吃得起饭,看得起病,住得起房。这些都要靠政府来支出,而政府的来源主要就是税收,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就降低了政府对低收入群体保障的能力。
同时,中国还有很多公益性事业没有企业愿意去做,因为这些工作是不盈利的。比如说环保,比如说基础学科研究,还比如说廉租房建设。这些企业不愿意做的事情,都需要政府去做。政府如果要做到这些,必须要有大量财政储备,而税收就是财政储备主要来源。
当然了,政府有了钱,百姓的生活未必就有保障,社会公益未必就有人做,还有更多的制度需要配套。但反过来,如果政府没有钱,要解决这些问题,就是空想。这样看起来,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是极其荒唐?
: 财经


